前不久,有网友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就聚合支付平台收款码费率的问题开展评论了解:西藏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给商家给予零费率的收款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中央银行在平台网站回应了评论。

回复称,按照规定收单业务阶段附加费推行市场调节价。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的收单业务附加费由现行的政府指导价改成推行市场调节价,由三方支付平台与商家协商确定实际利率,故三方支付平台与商户自主协商明确利率。
金融机构低利率乃至零费率的竞争,必然对聚合支付平台领域其他服务提供商产生影响。诸多中小型汇聚支付服务商一方面要应对同人群的竞争,另一方面还被银行的低利率优点夺走商家。众多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或可通过这一举动临时获得商家网络资源,但并不会长久。
除此之外,部分银行也相继发布消息,将灵便设定聚合支付平台收单业务产品的利率定价标准。
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必定会危害聚合支付平台的持续发展。
经历时间的沉淀,聚合支付平台行业的发展已经是新的阶段,将来大比拼的将不止是利率上的差距,更多的也有产品与服务,及其能够为商家带来的增值价值。不断提高顾客服务水准,提升产品价值才是正确的方位。从简单汇聚支付服务商向智慧数字化经营营运商变化将成为各种服务机构发展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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